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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首聘政府法律顾问

2016年3月1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3月18日下午,苏州市司法局举行法律顾问签约仪式,聘请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陈仪律师为苏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聘期一年,并颁发聘书。 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律师行业主管部门,此次首聘政府法律顾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司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提高司法行政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举措。 法律顾问的聘任,一将促进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法律顾问将围绕市司法局的具体职能,在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大职能相关的涉法事务中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将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覆盖。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于2009年7月正式建立,截止2014年底,市县两级政府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但各级政府部门对该制度的落实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市司法局首聘政府法律顾问,对提升制度覆盖面起到促进作用。 三将对该制度在政府部门中的推广起到示范作用。此次聘用体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聘用律师是学者型律师,专攻行政法学,兼备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二是注重保障法律顾问的合法权益,聘用合同对法律顾问享有的独立发表权、资料查阅权、获取报酬权等均作详细规定;三是注重法律顾问作用最大化,聘用合同对法律顾问在法律审查、项目谈判、文书起草、事务代理、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等法律服务作了规定,实现法律顾问作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