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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证方式都有哪些 再担保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2020年4月18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宋律师,张家港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合同保证方式都有哪些

;;;;;;;; 通常情况下,企业要以保证的方式来预防债权危机时,必须先要和保证人建立起保证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合同保证来建立的。那么合同保证方式都有哪些。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合同保证方式都有哪些


  1、我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这两种不同的保证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主要表现在抗辩权和承担的程度上。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而连带保证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而连带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一般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债务不具有补充性,而具有赔偿性,保证人亦无先诉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因此,保证人的保证也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般保证


  、连带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的,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


  二、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约定担保


  约定担保,又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担保法制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法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法定担保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等担保方式;二是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留置权这种担保方式。


  、本担保和反担保


  根据担保设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


  1、本担保


  本担保,是指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本担保只有在具有反担保现象时才有区分意义,我国《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提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物权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担保法律已经认可了反担保,只要当事人设立了反担保,则原担保即为本担保。


  2、反担保


  所谓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在商业贸易中,特别是一些大型贸易项目中,由于风险大,担保也大,即担保人承担财产的可能性很大,这样就很难有人愿意为之进行担保。没有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就更没有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换取担保人的担保,就要为之解除可能承担担保的后顾之忧,而以该担保为担保对象设立担保是最为理想的办法,这种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就是反担保。关于反担保方式,不能认为《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均可作反担保方式。在实践中运用较多的反担保形式是保证、抵押权,然后是质权。至于实际采用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债务人和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


  根据法律上规定的适用和类型化的程度,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划分为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


  合同担保的形式包括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本担保和反担保、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合同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以上就是整理的合同保证方式都有哪些。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再担保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商量达成的可更改的民事协议书的一种,在合同里面有一种叫做再担保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下面大家就跟一起来看看再担保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吧。



;;;;;;; 一、再担保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编号:再保字号


  甲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宇林 通知收件人:刘洲 通知地址/邮编: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四楼407室/518034


  电话:0755-83520785 传真:0755-82913457


  电子邮箱: 597701598@qq.com


  乙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叶小杭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16楼/518031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丙方: 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鉴于:


  一、甲方系深圳市政府批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再担保业务的机构,愿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二、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三、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四、乙方、丙方在内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同意甲方做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业务管理人,委托其处理再担保业务工作的具体事务。


  为增进担保机构信用,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引导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丙方贷款提供的担保由甲方提供再担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本合同的下列词语,如本合同文内无特指,则应采用下列释义:


  1、借款企业: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请再担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担保函明确纳入再担保体系的借款企业,具体企业名称详见附表。


  2、贷款项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机构接受借款企业向其申请贷款,并同意贷款,并由乙方为借款企业担保的贷款项目。


  3、贷款方:指贷款给借款企业的丙方或其分支机构。


  4、贷款合同:指贷款方与借款企业因贷款项目签订的贷款合同,含贷款方委托第三方与借款企业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详见附表。


  5、贷款本金:指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


  6、还款日:指借款企业与贷款方就贷款项目约定的本金还款日,贷款分期偿还的,还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偿还日期为准,但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后,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之日至还款日的利息。


  8、未还本息:指自还款日起计满6个月,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业未向贷款方偿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9、《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指由深圳市财政局、乙方、丙方等组织共同签署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及本合同签订之后该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担保: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1、再担保体系:指《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


  12、市财政:指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13、管委会:指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管理委员会。


  14、监委会:指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监督委员会。


  15、风险准备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6、分账户中风险准备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7、保证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8、分账户中保证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9、政府风险补偿金分配系数: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理解。


  20、代偿: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理解。


  当发生代偿时,未还本息中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由再担保体系承担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数分担,再担保体系用各分账户的款项代偿。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支付;不足时,再依次以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支付,前一账户款项够支付的,不动用后一账户款项。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批准。 动用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审核批准。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二、再担保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主担保存在为前提。再担保的设定必须以主债权之上已设定担保为前提,这是再担保设立的对象条件。


  2、再担保人必须是主担保人之外的人。


  3、再担保的设立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


  以上就是由整理的再担保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全部内容,担保书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被担保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