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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起诉费用谁承担 发生车祸了起诉期限是多长

2020年4月16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宋律师,张家港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肇事起诉费用谁承担

  交通肇事采取诉讼途径也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法,可是诉讼是需要费用,起诉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才是正确的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交通肇事起诉费用谁承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



  一、交通肇事起诉费用谁承担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二、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5、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6、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8、基层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审相同。


  9、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13.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10、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


  三、交通肇事如何起诉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


  第二步: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起诉费用谁承担的全部内容。在一些已经达到交通肇事罪的情形的时候,这时候的诉讼是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发生车祸了起诉期限是多长

  发生车祸是每一个人生活中比较低概率的事件,但是稍有不慎,有时候灾难就是一瞬间的事情。车祸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此时受害人有可能就会提起侵权之诉。那么,发生了车祸,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到底有多长呢下面就随来了解下吧。



  当事人发生车祸,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有一个起诉的期限,也就是诉讼时效。当事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当事人一般就会失去胜诉权。实践中发生车祸的情形很多,各有不同,具体的起诉期限要看车祸造成的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其中,人身损害的起诉期限起算点也存在差异。


  一、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起诉期限都是为一年,但是具体的起算点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二、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诉讼时效为两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虽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也会立案受理,但是被告此时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主张,这对于原告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发生车祸了要向法院起诉时一定要注意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