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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事业单位非从事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分析

2018年5月5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2011年-2013年顺义区检察院共办理3起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涉嫌罪名均为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是大多不具有领导岗位的办事人员,利用经手财物的职权便利侵占单位财物。
一、案件特点
(一)利用充值人员或财务结算人员的身份犯罪
如王某某职务侵占和康某职务侵占案,两人分别与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被派遣到顺义区两加油站,采用会员卡或利用私人加油卡为使用现金支付的顾客加油等方式骗取积分,再用积分兑换奖品的方式侵占公司财物。又如谷某涉嫌职务侵占案,犯罪嫌疑人谷某原系我区医院收款核算员,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资金20260元。
(二)采用隐瞒、变造等方式骗取单位财物
王某某身为加油员、带班长,利用充值、加油及收取现金的职务便利,将顾客支付的现金占为己有,再用积分兑换奖品的方式侵占公司财物。康某作为经理,利用全面管理该加油站相关事务的职权,利用私人加油卡为使用现金支付的顾客加油等方式骗取积分,再用积分兑换奖品的方式侵占公司财物。犯罪嫌疑人谷某利用收款核算员的职务便利,采用变造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冒充主治医生签字退费的方式,侵占所在医院资产。
(三)多利用单位管理制度的漏洞进行犯罪
王某某、康某职务侵占案反映了单位存在如下管理漏洞,一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加油卡管理混乱的现状,冒用他人身份办理的加油卡加油换取积分;二是缺乏有效的兑换礼品核实制度,仅凭加油卡而无需核实兑奖人身份即可兑换礼品的管理漏洞。谷某职务侵占一案中,存在以下管理漏洞,一是利用单位电子收费系统未能及时封闭结算系统的漏洞,进入该系统进行退费操作。二是票据入账制度不严格。谷某正是采用变造门诊收费专用收据等各项票据的方式骗取退费。三是缺乏退费审核制度。谷某利用申请退费不需向主治医生核实的管理漏洞,凭变造的票据骗取单位的资金。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职工法制观念和考核力度
一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实现司法机关“走出去”与企事业单位“请进来”无缝对接。加强对员工警示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设置和执行相关考核制度,加强工作进度的监督。单位管理松懈、有制度不执行的现象较为严重,严格执行相关考核的奖惩制度,有助于净化不良环境和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规范单位财务制度管理
第一,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员、财务工作的监督。通过制定系统工作计划的方式对以上人员工流程、节点进行安排、控制,尤其是涉及财物交接、流转环节。第二,规范企业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流程。重点强化对预支费用和款项结算的管理,根据公司日常的财务收支状况设定预支费用限额,避免出现预支费用数目远超出实际支出数目的状况。
(三)改善派遣人员工作环境与加强人员管理并重
一是努力改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境遇。目前国企事业单位聘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管理或劳务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职工虽工作量大致相同,但在福利待遇等方面存有不同,人为造成的工作环境差异容易促成劳务派遣人员“另起外心”。尽可能提高其工作待遇、提升工作地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防止此现象发生的有效做法。二是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就派遣人员管理问题,加强与派遣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双向管理制度,避免出现教育、管理缺失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