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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穿新娘服勒死4岁儿子 自杀未遂被刑拘

2017年4月8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女子穿新娘服勒死4岁儿子

泉州晚报报道,1月22日晚,在惠安县螺城某酒店内,一女子身穿大红色婚纱,带着4岁的儿子到酒店内寻短见。喝了酒后,该女子将四岁儿子勒死,自己因为酒力发作而自杀未遂被救下。据悉,该女子是由于感情纠纷才带着儿子,穿上新娘服去酒店自杀的。谁料到把儿子杀了之后,自己却自杀未遂。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女子蓄意带上儿子自杀,并残忍剥夺了儿子的生命,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枉为人母。提醒大家,遇上感情问题,要冷静理性对待,切不可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文章来源:张家港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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