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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宣办主任朱正同志对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提出明确要求

2016年4月18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10月29日下午,苏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朱正在全市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对我市如何贯彻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的意见》,着力构建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提出了总体要求。他强调,在新的形势下,各地、各单位要互相对比找差距,取长补短,努力争先创优。

    一是要树立一种观念。即普法工作重要、普法工作大有可为、普法工作事在人为的观念,朱主任强调普法工作中“人”的作用,要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确立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

    二是要强化两个互动。首先是强化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互动,更多地将法制宣传在律师、公正、司法鉴定、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种法律服务中体现出来;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既注重法制宣传,又注重法律服务;要善于分析形势,掌握特点,特别是针对我们苏州的区域特点,注重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其次是强化法制宣传与基层依法治理的互动,要善于总结各地各单位依法治理的先进经验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的互动,推广先进基层组织的法治经验,挖掘先进组织的内涵性的东西,而不是流于形式;督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较好的单位加强依法治理,避免法宣阵地建设好,依法治理反而出现问题这种情况的发生。

    三是要做好三项工作。主要是特色法治文化的创建、传播方式的创新和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要根据上级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的时间安排,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要通过手机、互联网、电视等载体,推进网站、微博、微信、云媒体电视等新媒体进行普法,通过开发法治网络游戏等形式提高普法的趣味性;法制宣传既要顶天立地,打造一批重点项目,也要铺天盖地,提高宣传的覆盖率和知悉度;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阵地、活动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