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德州籍男子驾驶一辆三菱轿车,先后窜至河南、江苏、安徽及我省济南、聊城、菏泽等地,在饭店疯狂拎包盗窃作案十余起、涉案价值近十万元,近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平阴警方人赃俱获。
2012年3月21日,平阴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申某报警称:在县城榆山路某饭店吃饭时,被盗现金一万余元及相机、银行卡等物品一宗。案发后,平阴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刑警大队、榆山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全力破案。
专案组民警经过回访受害人,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录像,并将菏泽市区、单县、聊城等地案件进行了串并,发现驾驶一辆银灰色轿车的两名40岁左右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查明两男子为德州籍男子刘某及许某。
民警分别于6月14日、15日将刘某、许某成功抓获,并缴获作案用三菱轿车一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3岁,德州市陵县人)、许某(男,37岁,德州市临邑县人)对其结伙驾车先后窜至河南、江苏、安徽及我省济南、聊城、菏泽等地,疯狂作案十余起、涉案价值近十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一般会选择饭店就餐的顾客,相互配合盗窃顾客的财物。
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