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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担保作用是什么

2015年2月20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