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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2014年10月22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正文: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键词: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