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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复审的内容是什么

2023年6月4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宋律师,张家港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人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一定不要慌张,确认人员伤亡,马上打电话给交警前来处理,那么申请交通事故认定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认定怎么划分人伤交通事故认定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交通事故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认定怎么划分


  1、全部和无。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


  2、主要和次要。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


  3、同等。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


  交通事故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三、人伤交通事故认定时间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伤交通事故认定时间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厚道认定流程以及划分等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复审的内容是什么

  经历交通事故的司机一般都不知道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如果新人司机遇到交通事故并且对交通事故的分配不服的,一般都是可以申请复审的,那么交通事故复审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复审的内容是什么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一般会在30日内,进行审查判断,并根据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作出复核结论。通常情况下,审查判断四个方面的内容:


  1、事实认定是否准确。如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车速、位置、天气情况,是否酗酒、是否无证驾驶,佐证这些事实的证据是否充足、客观。


  2、划定是否公正。本应负同等的划成了主次或全部,本属事故,定性为不清或都不负。


  3、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的收集、制作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事故认定是否遵守了法定时限,鉴定、扣车、检验是否符合规定。




  上一级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复核,类似于法院的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理,以开庭审理为例外。复核也如此,如果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调卷,审查判断申请复核的理由、依据,可以根据规定直接作出复核结论。很多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伤人数众多,天气恶劣,分歧较大,本着对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也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申辩意见。这种方式类似法院二审或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听证程序。


  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停止复核。所以,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复核,其他认同交通事故认定的当事人可以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制止对方的复核请求。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如何准确把握,需要熟悉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进行仔细的诉讼或复核策划,只有如此,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如果是案件比较轻微的,当事人一般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和解进行解决,但如果比较严重的话就不能轻易和解解决。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复审的内容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