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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抵押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2023年5月20日  张家港知名律师   http://www.zjgzmlaw.com/

  宋律师,张家港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股权抵押合同范本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 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


  2、 填写表格等材料;


  3、 现场材料提交;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三、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股权抵押合同范本;的法律内容,股权抵押合同中应当包含标的物股权的份额等相关内容,且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注意其中潜在的风险,规范纠纷解决方式。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把个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通过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时,一旦个人的债务无法履行时,债权人可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获取相应的价款,抵押权人的受偿也是有顺序要求的,有优先受偿权。那么,什么是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什么是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债务人用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上设定了数个抵押权,一般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合同如果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抵押合同只需经签订便生效,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相关规定


  根据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抵押权人若无此权利,抵押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给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此规定的债权人不同于其他债权人。其他债权人可能没有签订抵押合同,或虽然签订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和收到抵押人的权利凭证。此规定的债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只因登记部门的原因未能办理抵押物登记,但已收到抵押人交付的权利凭证,因此,相对其他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毕竟抵押物没有登记,债权人对该抵押物没有物权,故不能与该抵押物的受让人、经登记的抵押权人和其他第三人相对抗。


  提醒您,通常在抵押过程中会有抵押合同,也会办理抵押登记,以便能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也是为了受偿顺序的需要,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只能依照担保法规定的方式来实现,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