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一峰律师,张家港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什么时候会有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出具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时间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申请书,和交警部门完成调解工作以后制作的赔偿调解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也有可能交警部门介入调解之后,因为调解不再有任何强制性,假如没有调解成功,自然也就不存在赔偿调解书了,但申请交警部门介入调解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租车费用吗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不赔偿租车费用的,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负同等,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日常生活当中有很多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可能就是从租赁公司当中租用的,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只能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可是,租车的费用的话,并不是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不需要给租赁公司支付租车费了。